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4月1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组织召开上海经营性物业贷款集中签约会议,8家沪上主要商业银行以及12家房地产企业参会,签约贷款金额146亿元。值得关注的是,12家签约企业中民营房地产企业有10家,共获贷款126亿元。
会议指出,202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细化了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学习领会经营性物业贷款新规精神,用好用足政策空间,帮助优质房企盘活存量资产,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严格开展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加强贷后管理,确保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稳健发展。
会议强调,各商业银行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要扎实开展2024年上海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着力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环境,为上海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金融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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