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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医养结合老人更有“医”靠

作者:苏婉蓉 2024-05-31 11:21      阅读量:16298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4-05-31 11:21  
文章摘要
“‘十四五’期间,我们启动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十四五’期间,我们启动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在5月中旬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介绍,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结对”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截至目前,签约对数达到了8.7万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如何满足不断增加的医养结合需求?如何有效回应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一个都不能少”诉求,为他们提供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和心理疏导等多样化服务?

“经过实践探索,我们形成了4种比较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王海东介绍,服务模式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等。

作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139张老年护理床位、69张养老床位。该中心主任竺琼介绍,中心着力提升医务人员老年护理技能和老年急危重症识别能力,并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健康体检、中医药保健、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包,组建了近200人的志愿者团队,为老人提供陪伴、心理方面的支持服务。

为支持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同时结合老年人慢病、共病的特点,合理确定医保总额。”王海东说,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提前预付部分医保资金。

此外,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无需另行法人登记,社会力量建设的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医养结合机构可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优惠。一系列政策正在有效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发展的积极性。

据统计,目前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中,5500多家由社会力量建立,占总量的70%以上。

“90%以上的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王海东坦言,在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的同时,还要提升服务的便利性,如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增加上门护理供给。

“信息化、数字化赋能医养结合工作是一个趋势。”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县长张锡峰介绍,嘉善县卫健、民政、医保等16个部门协同,实现了健康管理数据和养老服务数据的互通共享,采集到的老年人健康数据可同步推送到养老机构,精准指导老人的用餐、服药和康复。

此外,集血压、血糖、血脂等11项检测于一体的智慧健康屋向当地老年人免费开放,检测数据可直接并入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如果发现异常数据,智慧健康屋会第一时间向老年人及其家属预警,并提出健康管理建议。张锡峰介绍,嘉善县还聚焦老年人居家医养需求,通过线上点单、语音交互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护、预约助餐等91项服务,年服务量突破1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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